“國”字頭商標審查標準 與當年“國酒茅臺”申請有關
對于茅臺注冊國酒商標一事,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引起了不少業(yè)內專家的反對,在他們看來,核準茅臺國酒商標將違背現(xiàn)有的商標法。如今,公示期已滿,接下來茅臺國酒商標的命運如何?為此,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順德教授。
而李順德教授曾經參加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針對“國”字頭商標起草標準進行過研討,其中一項討論案例則就是“國酒商標”的討論,經過討論后制定了現(xiàn)有的“國”字頭商標的注冊執(zhí)行標準。
國酒茅臺商標不能注冊
談起當年參加討論“國”字頭商標的時的背景,李順德教授告訴記者,當時是在茅臺國酒商標5次被否的空當期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起草了一個帶有“國”字商標標準的草案,作為研討會成員,李順德參與了討論,而國酒茅臺則是其中一個案例,在結合討論結果的基礎上出臺了有關“國”字頭商標的標準。
李順德教授表示,“現(xiàn)在國酒茅臺的情況相當于國字商標注冊審理標準里面第三部分第一條的第二種情況——國字加上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叫做含有,國酒茅臺不是單純國字商品名稱,但是這里頭是含有,而在商標法對于‘國’字商標審查標準中寫得非常清楚,國酒茅臺酒屬于審查標準里面講的第三部分不應該注冊商標。另外,茅臺之前注冊國酒商標是不行的,現(xiàn)在又通過了,這本身就是矛盾的。國家商標局既然有標準就要按照標準來做,如果你認為標準不對可以修改,如果標準沒修改,審查就應該按照標準來審查!
“不管是國酒、國奶、還是國水,只要是國字加上商品名稱是不能注冊的!崩铐樀陆淌趶娬{說。
博弈將繼續(xù)存在
在李德順教授看來,茅臺國酒商標公示期滿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會針對收到的異議進行裁定,結果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商標局認可異議,不予核準茅臺商標,另一種則是駁回異議給與茅臺核準國酒商標,不管結果如何,雙方的博弈將會持續(xù)下去。
“如果商標局不采納異議人提交的異議,核準茅臺國酒商標合法,那么作為異議人還可以提出行政復議,到商評委提交撤銷,如果再被駁回,還可以到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最后為北京高院,北京高院作出判決后程序才算完成。同樣,茅臺也有這方面的權利,如果商標局采納異議人意見,不予茅臺核準商標,那么茅臺也可以提出復審。”李順德表示。
也就是說,茅臺“國酒商標”3個月的公示期這次商標案的序幕,接下來會是一場持久戰(zhàn)在等待著大家,而茅臺最終能否如愿以償,在李德順教授看來是有難度的,而作為裁判的商標局的角色很重要,如果處理不當則會引發(fā)不少爭端。
商標局不是“國酒”評委
在采訪中,李順德教授表示,茅臺不申請國酒商標他的酒一樣賣的很好,申請國酒商標反而招來了同行業(yè)的反對。而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將國酒商標給了茅臺,那么是讓茅臺獨家享享還是其他酒都可以注冊國酒?如果被茅臺獨享,按照規(guī)定,國酒是不能被一家獨占的,如果其他酒可以用“國酒”兩字,那么五糧液、酒鬼酒等都可以申請國酒五糧液、國酒酒鬼酒了。
在李順德看來,如果說把國酒變成了酒類至高無上地位的話,茅臺注冊國酒商標成功了,如果大家都來申請注冊國酒商標,那么商標局做的事不是注冊商標了,而是變成評國酒的資格了。
李順德教授強調說,“國家商標局的職責是按照商標法來審計商標的,而不是‘國酒’評委!
在采訪中,李順德教授反復強調,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如果核準茅臺“國酒”商標后會引發(fā)很多不和諧的事情出現(xiàn)。(記者 夏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