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靠復制他人小說謀利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被判刑
現年29歲的馬友成曾在2012年運營過一家小說網站,在小說網站維護和網絡廣告推廣方面有些心得。2014年12月,一個QQ群彈出的出售“800小說網”信息吸引了馬友成的注意。2015年1月,馬友成以15萬元的價格把“800小說網”收入囊中!半S后馬友成又想辦法接到了百度聯盟的廣告業(yè)務,并根據廣告點擊量每個月都能拿到一筆廣告費。馬友成明白,“800小說網”上的小說缺少原創(chuàng),廣告點擊量不高,賺不到多少錢。于是,馬友成利用一款小說采集器,設定其他小說網站鏈接,自動抓取、采集其他小說網站上的內容,再免費發(fā)在自己網站上,并且通過該采集器及時更新小說,整個過程沒有支付任何版權費。
由于一些正規(guī)的文學作品網站上的作品需要注冊會員或購買才能閱讀,而“800小說網”提供免費閱讀,因此迅速吸引了眾多小說愛好者,網頁的廣告點擊里也迅速增加,給馬友成帶來不少收益!懊總月都有3萬左右!彼f。
2015年6月,一家知名小說網站發(fā)現,“800小說網”大量復制自己享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還植入了廣告營利,經查“800小說網”服務器IP地址位于江蘇南通,便向南通市公安局開發(fā)區(qū)分局報案。警方于2015年10月將馬友成抓獲歸案。馬友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調查,2015年3月至9月,馬友成的“800小說網”廣告收入共19萬元左右。最終馬友成向著作權人支付45萬賠償費,并達成賠償協(xié)議,取得著作權人的諒解。
今年4月,根據有關規(guī)定,該案移送通州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通州區(qū)法院一審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馬友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2萬元。
檢察官
說法
未經許可發(fā)布他人作品500部
即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雖然馬友成進行了民事賠償,但經過審查,‘800小說網’中有867本小說與被害單位提供的樣本電子書存在實質性相似,被害單位對其中的658本電子書享有著作權,馬友成的行為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蓖ㄖ輩^(qū)檢察院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數量超過500部的,即可構成侵犯著作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