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被指侵權遭索賠1億 商標被侵權怎么辦
“今日頭條”被指侵權遭索賠1億
京華時報訊:因認為“今日頭條”侵犯了自己的“頭條”商標專用權,北京博天恒業(yè)廣告有限公司將運營“今日頭條”的北京字節(jié)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億余元。近日,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博天恒業(yè)公司請求法院確認字節(jié)跳動公司將“今日頭條”和“頭條”在網(wǎng)站上使用,以及作為移動客戶端的名稱及標識的行為屬于侵權,判令字節(jié)跳動公司停止使用包括“頭條”、“今日頭條”字樣的名稱作為其含有廣告服務的產(chǎn)品名稱或標識,并索賠1億余元經(jīng)濟損失。
商標被侵權怎么辦
商標被侵權的,先要看具體侵權行為,如果真的確認對方已經(jīng)侵權,先將相關侵權行為拍照、錄像或通過其他方式留存證據(jù)。
商標權被侵犯后,可先與侵權公司協(xié)商,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到案發(fā)地工商局或權利人所在縣級以上工商局進行投訴,或者通過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工商局行政處理商標侵權效率高,可以短時間制止對方侵權。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任何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投訴一般應采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jù),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為的發(fā)生地,涉嫌侵權的商標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等。同時,投訴人也可以通過電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通過人民法院是可以追訴自己受侵害的商業(yè)利益,進行索賠。需注意的是,商標侵權案件起訴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商標民事糾紛的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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